日前,国家行政学院课题组发布《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GDP)测算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PO-GDP,简N-GDP)是指一定时期内法人社会组织产出的新增产品和服务及其相关价值总和。
报告显示,全国社会组织增加值总量约2789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的0.37%,占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73%,其中社会服务机构增加值约2272亿,社团增加值为356亿元,基金会增加值约161亿。
2016年社会组织增加值排在前5的省份依次是广东、江苏、山东、上海、北京。
2016年社会组织总支出排在前5的省份依次是广东、江苏、四川、山东、上海。
据了解,该研究报告由来自国家行政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重庆市委党校的9位学者,于2016年6月组成“社会组织经济规模测算研究”课题组,在主持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带领下,对我国N-GDP(N即NPO)进行了为期2年的测算研究。
此次测算研究采用分层系统抽样方法,总共对截止到2016年底在中国民政系统登记的社会组织,包括全国三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各自增加值规模、社会组织活性程度等16个数据进行测算。
报告认为,社会组织正在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生力军,可以期待其在供给侧多元供给主体中扮演新的重要角色。
据民政部“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该年年底中国社会组织总量是70.2万家。然而报告指出,这其中超过10%的是非活性社会组织,实际具有活力的社会组织约为60万家。
2016年社会服务机构中的“非活性和疑似非活性组织”大约有49380家,约占当年社会服务机构总数的13.68%;2016年社团中的“非活性和疑似非活性组织”大约有48580家,约占当年社团总数的14.46%。
经测算,2016年具有生存和活动能力的社会组织在扣除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团的“非活性和疑似非活性组织”后,可能是60.4万家。
据了解,非活性社会组织是已注销(撤销)或正在走注销(撤销)手续的社会组织,还有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而疑似非活性社会组织,是职能部门多次多渠道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报告指出,2016年全国社会组织增加值总量约2789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的0.37%,占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73%,其中社会服务机构增加值约2272亿,社团增加值为356亿元,基金会增加值约161亿。
另外,2016年全国社会组织总支出约6373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的0.86%,约占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66%;其中社会服务机构总支出约5140亿,社团总支出约972亿,基金会总支出约261亿。
报告还认为,N-GDP与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以及社会组织数量有相关性。其与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水平有高度相关性,显示了经济发展阶段、经济结构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强劲带动作用。但社会组织发展数量与社会组织经济规模只有一定程度的对应关系。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万众社会创新研究院院长马庆钰认为,我国社会组织在改革开放40年中经历了“复苏发展期”“曲折发展期”“稳定发展期”和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增速发展期”四个阶段之后,已经形成一定的气候。但从GDP占比来看,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与国际同行相比尚有差距,这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太吻合,说明社会力量的经济能力需要继续得到国家政策杠杆的针对性支持。
马庆钰表示,此次研究系社会研究力量首次对中国社会组织增加值等经济数据进行全面系统和规范测算,有助于对社会组织整体业态和服务能量做出更可靠的判断。
文章来源: 蓝天下的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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