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儿童主任在进行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时需要做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
1: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和定期汇报(负责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难儿童保障日常工作,定期向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报告工作情况)
2:儿童信息排查建立档案信息更新(负责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一人一档案,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定期予以更新)
3:监护指导法治宣传(负责指导监护人和受委托人监护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加强对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导、指导,督促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
4:定期随访落实保障(随访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监护知道、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服务,告知符合政策的儿童及家庭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协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