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通报称,已约谈深圳市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秘书长,责令其立即停止“同一天生日”网络募捐活动,并要求提交募捐活动情况报告、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协议及所有公开发布的文件资料。相关调查将继续进行。
其实,早在一年前,同样在深圳,一个名叫罗一笑的网络捐款事件刷屏网络后,也被提出了诸多质疑。这样的网络捐款近年来频现于网络,比如,2016年10月,一条微信在浙江长兴人的朋友圈里散播开来:长兴某小学生因患恶性肿瘤,需前往美国进行治疗,急需医药费。求助消息迅速扩散,但随后在捐款活动推向高潮的同时,多方质疑的声音也沉渣泛起。然后这起网络捐款被紧急叫停。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募捐平台的兴起,网络募捐的便捷、高效,打破传统募捐的地域局限性,支付方式的便捷让更多人愿参与捐赠。许多急需帮助的人便顶上了网络募捐。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冒出数十个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在人们对互联网越来越依赖的背景下,“互联网+募捐”可以让求助信息广泛传播,进而在更短时间内募集到更多善款,其积极意义毋庸讳言。但也因一些求助者夸大病情、虚构困境等无视诚实信用的行为,也在不断消磨着人们的爱心和网络慈善的公信力,因此频频引发公众的信任危机。
2016年9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作为中国的第一部慈善法,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善”的时代。在该法诸多条文中,尤为注目的规定是: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互联网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禁止公开募捐和网上募捐。
因此,对于募捐平台来说,作用尤其重要。缺少诚实信用,“互联网+募捐”就会沦为“互联网+欺骗”。 “同一天生日”互联网募捐被紧急叫停的背后,就是募捐平台出现了问题。
只有募捐平台必须对募捐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承担监管及保证责任,并审核善款使用情况,才能减少互联网募捐的欺骗性。对于欺骗性募捐,不但应追究募捐者返还善款的民事责任乃至诈骗的刑事责任,募捐平台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应要求求助者毫无保留地公布其困难信息、家庭财产状况、拟募捐金额、资金使用情况,并对真实性负责。不能有选择地仅渲染悲惨状况,而故意对类似“家有3套房”这样的关键信息避而不谈。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教授指出:如果把我们的公益慈善事业比作一个蛋糕,那么慈善法的作用不仅是要把这块蛋糕做大,更强调了在制作过程中,如何把蛋糕做好。就是如何有效地规范和使用社会慈善资源,使这些资源更有效地用于社会。
只有依法募捐,才能避免“互联网+募捐”的道德风险,让“伪困难者”现形,让善款资助真正的需要者。也只有依法募捐,那些刷爆朋友圈的互联网募捐,才不会被紧急叫停,让互联网募捐走向健康的长久发展之路。
文章来源: 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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