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医患矛盾正呈愈演愈烈之势,除了宏观医疗改革之外,亟须在“微观技术”层面上寻找一些应对之策。以恩莱特四阶段模型为代表的“宽恕治疗”,试图从一个新的视角出发探寻医患矛盾的处理及缓解方式,聚焦于医患关系两方,引导各类主体激活自身宽恕的积极情绪,并以此为基础提高双方的良性互动,最终促进大家的和解。“宽恕治疗”不仅在“技术”层面缓解医患之间出现的矛盾,促进正常医患关系的恢复与稳定,而且能产生案主对伤害的抵抗力,以及对伤害者的理解与包容力,从而促进案主在以后的医疗环境中提升对医务人员及医患关系的宽恕水平,同时也能提升医患双方对于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认同感,增强专业权威。
引言
近几年来,国内医患关系矛盾的报道层出不穷,这些冲突不仅阻碍了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其引发的医闹、伤医、杀医等恶性事件对社会也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关于医患矛盾的原因分析,学界大致二分为客观与主观方面。一是客观上,医疗资源短缺与公众较高的医疗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医疗费用上涨较快、相关法制不健全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患矛盾;二是主观方面,患方对医务人员具有过高的治愈期望,以及日益积累的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不信任心理所导致的不当的归因逻辑,同时医方部分人员存在着不当的趋利动机、工作责任心的缺乏与职业精神的淡化,个别医霸表现出主观与傲慢。因此应对之策相应体现在,一方面客观上强调医疗体制以及宏观政策法规的协同变动与改革 ;另一方面在主观上强调在读医学生的人文修养和职业素质教育,重塑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
然而在复杂多元的医疗场域中,塑造医患关系优劣的关键因素并不在于主观或者客观单独的一端,而是两者的关系结构问题。因为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之中所形成的医治关系。“医方”由参与医疗活动的全体机构和成员组成,包括医生、护士及其他的医疗界人员,“患方”为患者及其家属。实际上,医疗活动需要医患双方等各类主体的协同合作来促进疾病的治愈。故而对于医患关系的解决问题,除了宏观上加强医疗体制改革等“应然性”的宏达叙事之外,似乎也需要一些“实然性”的“技术活”来细致入微地解剖一些医患矛盾典型案例,提炼出一些可操作性的实务模式和理论思维。鉴于此,本文尝试采用西方社会工作优势视角中的“宽恕治疗”,聚焦医患关系,引导他们激活自身宽恕的积极情绪,并以此为基础提高双方的良性互动,最终促进大家的和解。
“宽恕治疗”在医务社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宽恕”指宽容饶恕,宽容指宽大能容人、有气量,饶恕指免于责备或惩罚。心理学上认为,宽恕涉及到两人,其中一人在心理、情感、身体或道德方面受到另一个人的深度而持久的伤害 ;宽恕是使受害者从愤怒、憎恨和恐惧中解脱出来,并不再渴望报复侵犯者的一个内部过程。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随着西方心理学的新发展,“宽恕”从日常用语逐渐成为心理治疗的重要理论框架和实务角度。代表人物为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恩莱特(Robert D. Enright)。他将“宽恕治疗”(Forgiveness Therapy)定义为,“受害者在受到不公正的伤害后,其对侵犯的负面的认知、情绪和行为反应的消失,并出现正面的认知、情绪和行为反应的过程”。
总体而言,宽恕分为“对他人的宽恕”“对自我的宽恕”与“寻求宽恕的过程”。宽恕对于个体本身及其所在群体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当人们遭到冒犯的时候,会产生一些负面情绪,如恐惧、悲伤、焦虑、沮丧等,这些负面情绪不仅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会使人们经常回想起被冒犯的情景,频繁产生报复思想,进而产生更强烈的负面情感。
而宽恕则能有效缓解这种报复性思想和行为,帮助自己缓解波动的情绪,同时促进机体功能恢复正常。其次,宽恕使个体降低了对伤害者的报复性动机,减少报复性行为,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亲社会行为的形成。因此,“宽恕”在欧美广泛运用于家庭心理咨询、家庭教育、家庭社会工作等领域,特别是运用宽恕情绪增进夫妻的相互沟通和互动,建构出以宽恕为基础的情感治疗模式。
(一)“宽恕治疗”内涵与特点
国内自 20 世纪 90 年代引入“宽恕治疗”以来,不同学者有不同的定义,陶琳瑾认为,“宽恕治疗”是通过结构化治疗方案帮助案主宽恕伤害他或对他不公的人和事,从而去除不愉快体验,缓解情绪压力,增进心理健康。而张田等认为,宽恕治疗是针对被冒犯者,并试图帮助他们放弃报复和回避等消极应对方式,以积极的方式来处理因冒犯而造成的伤害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综合来看,“宽恕治疗”就是通过科学的方法,对受伤害者进行系统地治疗,从而缓解其负面情绪,消除报复动机,促进以一种积极方式应对冒犯的心理治疗方法。宽恕的影响因素有 6 个方面:首先是共情。简单地说,共情就是换位思考,它对助人等许多利他行为具有促进作用,因而被认为是促进宽恕的一个关键性因素;次之为责任归因,即受害者对侵犯的原因解释,这与人们的认知方式存在很大联系,研究证明,积极的归因对宽恕具有促进作用;还有研究发现,宽恕与人际关系的亲密程度有很大关联 ;宽恕的程度与伤害后果呈反比关系;个体的宽恕与其人格有较大关系,研究发现,宽恕倾向与宜人性人格呈显著正相关 ;最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对宽恕的理解与表现程度也有很大的差异。
由此可见,“宽恕治疗”并非人们一般理解的“让人学会原谅”的简单诉求,而是一个复杂具有系统性的理论和实务体系。概言之,该体系大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科学性。现有的宽恕治疗模型有恩莱特(Robert D. Enright)的四阶段二十单元模型、沃斯顿(Everett L. Wonthington)的 REACH 宽恕治疗模型、马克库尔夫(Mc Cullough, Michael E)的宽恕模型。这些模型具有各自的系统,分别被多位学者亲身实践于多个领域中,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中最受称誉的是恩莱特(Robert D. Enright)的四阶段二十单元模型,它阐述了非常具体的宽恕治疗程序及操作步骤,具有很好的治疗效果。这些模型遵循的是一种科学的精神,将人们日常语言中随处可见的“宽恕”词汇和行为,进行科学的细致分类和将不同层次的宽恕进行指标化测量,并形成一种有助于提高临床效果的规律性模式。
二是主体差异性。该特点与前述的宽恕的影响因素相关,有的求助者能在很短的时间完成宽恕治疗历程,而有些则不然。自身具有较好的共情基础及恰当归因方式,或者属于宜人性人格类型、社会性较强的求助者更容易适应并接受宽恕治疗模型中的方法与思维方式,从而更易达到对伤害者的宽恕。
三是文化性。不同文化背景中的求助者寻求宽恕治疗的目的会不同,因而宽恕治疗也许具有针对性与区分性。西方人做出宽恕,是为了追求个人幸福和提升自尊,寻求内心的释放,而中国人做出宽恕,更多的是为了保持“人和”,为了保全人情和面子。
(二)缓解医患矛盾:“宽恕治疗”在医务社会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目前国内医务社会工作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专业实践内容、范围及领域方面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对于医患矛盾介入方面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同时,其本身也是医务社会工作获得医护人员高度认同的重要领域。
日益严重的医患矛盾加重医护人员的心理和道德负担,不能将大量精力集中于治疗本身,故而医务社会工作除了开展一些缓解患者心理压力的心理治疗和娱乐活动之外,还应聚焦于富有中国特色的医患矛盾缓解问题,成为医务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的重要内容。目前已特殊作用。如张艳强调医务社会工作在医患关系缓解方面具有的中介性和客观性。她认为社会工作应作为“第三方”介入医患纠纷调解,并倡导“各类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引入社会社会工作者”。安民兵也提到,社会工作应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价值及专业方法的优势——平等、尊重、个别化以及个案、小组、社区、社会行政,来进行第三方介入。然而,目前的研究仍处于体制理念等宏观层面上的“应然性”论述,尚未对于医务社会工作者介入医患矛盾的具体理论框架和介入步骤给出清晰的指引。
“宽恕”和“宽恕治疗”来自心理学,将其引入社会工作领域,使之作为一种医务社会工作方法,在当下看来,符合社会工作的学科性质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现状。社会工作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其发展需要建立在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之上,其中心理学的理论能为社会工作提供实践方法与分析技术。
目前,心理社会治疗理论、叙事治疗理论以及行为治疗理论等心理学理论都被引用于社会工作专业,通过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相结合,极大拓展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领域,提升了专业服务效果。此外在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实践以及相关的政策制度等都还未发展到较成熟的状态,所以,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一个理论是否能解决现实问题、是否对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有利,不能因过度强调专业界限而对专业本身发展造成阻碍。因此,笔者所在的团队尝试从“宽恕治疗”出发,探究其在医患矛盾缓解中所起到的作用和介入规律。大体而言,“宽恕治疗”在缓解医患矛盾中的作用有直接和间接两方面。
一方面,“宽恕治疗”的直接作用体现在直接激活矛盾双方在情绪、认知、行为等方面的积极元素,从矛盾的主体心理结构上化解冲突的负面心理源头。首先是缓解负面情绪。“宽恕治疗”能促进案主发现并认识自身存在的由伤害所导致的负面情绪,如愤怒、悲伤、惊恐、怨恨等,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倾听、关注,创造一个具有支持性的环境,使那些负面情绪得到合理的宣泄与释放,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减少负面情感、恢复到较稳定的情绪状态的作用;
其次是促进正向的积极认知。“宽恕治疗”将案主重置于受伤害的情景之中,使案主对当时的情况进行重新思考,通过社会工作者的挑战让案主发现自身存在的不合理的归因方式,并有效转变案主对医疗情景的这种不合理归因,促进积极认知方式的形成。最后是增进积极行为。“宽恕治疗”有效降低了案主对伤害者的负面认知及情绪,也降低了案主潜在的报复心理与行为,这有利于案主在处理医患关系时做出理性的、积极主动的亲社会行为,进而有利于案主拉近医患之间的距离。
另一方面,“宽恕治疗”的间接作用体现在,案主接受宽恕治疗之后,在认知、情绪和行为状态上都得到了改善与提升,不仅化解一次冲突的消极因素,而且一旦内化为主体自觉遵守的宽恕认知行为规则之后,不仅运用到医院,家庭,工作场所,社区等不同场域,也会自觉运用积极的宽恕认知行为构建和谐的互动关系,最终形成个体的宽恕能力。
“宽恕治疗”介入医患矛盾的案例分析
(一)个案介绍
小兰是一位出生于普通农民家庭的女孩,家境贫寒,自幼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今年夏天因心脏衰竭导致头晕、呼吸困难、紫绀,所以在凑足手术费之后来到北京某大型医院医治疾病。手术过程很顺利,但因手术预后不佳,小兰的四肢已出现大面积的组织坏死,生存希望不大。院方经再三思考之后,将小兰的病情告诉其家人,讲明是因为病情本身较严重且预后不佳导致无法治愈,并且医疗费用缺口较大,继续治疗意义并不大,劝其放弃治疗。
虽经医疗鉴定,此种情况并不属于医疗过失,医生完全尽到本职。但小兰家人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认为医生是因为医疗费用短缺而拒绝治疗。在术后经过半个月的时间,小兰因全身大面积的组织坏死、溃烂而宣告死亡。小兰家人以医院因费用问题不予救治而将之告上法庭,但最终法院宣判院方无医疗责任,起诉失败。自此之后,小兰家人尤其是其父亲久久不能从小兰离世的悲痛中走出来,他心中对那所医院存在极强的愤恨心情,现在他即使犯胃病也不会去医院,认为所有的医院和医生都是唯利是图的恶人。这种愤恨的观念不仅使他耽误了自己的病情,而且也使他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因为他脑海中总是浮现小兰的痛苦表情以及医务人员狠心拒绝救治的画面。
在此案例中,医院虽然并未产生医疗过失行为,但的确医患双方产生了矛盾,并对患方产生了较大的伤害。最终虽未发生医闹、伤医杀医等恶性行为,但无法保证将来是否会发生,而且也很难保证诸如此类的案例不会发生这些负面事件。因此,医务社会工作者对当事人在医疗环境中所受的伤害进行干预是很有必要的,目的是使医患矛盾得到有效的缓解和预防。
(二)恩莱特宽恕治疗模型及其个案应用
针对这一个案,导致患者父亲憎恨医院的直接原因在于其对于医院针对女儿病情处理的消极与错误认知,以及没有科学正确处理自己消极情绪,最后导致产生起诉医院的行为。为此,笔者所在的团队采用恩莱特的四阶段宽恕治疗模型,尝试此个案进行分析和介入。
首先,在体验伤害阶段,社会工作者的主要目标是让案主更清晰地认识到自身所遭受的人际性伤害,同时发觉自己因之所受到的影响。通过引导让案主认识到自身的心理防御机制,并对防御机制揭露之后的愤怒情绪进行适当宣泄和释放。然后让案主通过记日记等方式更深入地觉察自己每天受伤害影响的时间、程度,意识到这种伤害其实给自己带来了很多干扰以至于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甚至自己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也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扭曲。在受到伤害之后,人们通常会把自己的情绪通过心理防御机制隐藏起来,以获得内心暂时的平静。
具体到这个案例,小兰父亲在女儿去世之后一直压抑自己心中对那所医院的愤恨情绪,但他似乎并未意识到这对他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此时社会工作者尝试引导并帮助案主将内心所掩藏的愤怒心情进行合理的宣泄与释放。让他记录自己每天什么时候会想起那个伤害,那种伤害对自己的影响程度如何,以及当时自己的思想和情绪状态,以让其觉察到伤害对自己的影响程度。此后,让案主进一步认识到那种伤害已使自己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非理性的。小兰父亲在经过那件事情之后,对医务人员的印象都是“唯利是图”“狠心”“不负责”等的一概而论的负面词汇,社会工作者帮助其认识并反思这些不合理的认知。
其次,在决定宽恕的阶段,社会工作者的目标是以前一阶段揭示案主受伤害的持续影响为基础,为其讲述宽恕及“宽恕治疗”的释义及可能效果,让其决定并承诺是否通过宽恕来减少这种伤害的影响,但应注意承诺并不表示真正达成了对伤害者的宽恕。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社会工作者让小兰父亲自己认识到那件事情对他带来的负面影响,然后向其介绍什么是宽恕及“宽恕治疗”,让其选择是否通过宽恕来减轻那件事情对自己的伤害,并做出承诺。
再次,实施宽恕阶段的工作目标是引导案主对伤害产生认知性的理解、共情,并开始以新的观点去看待伤害者,实现宽恕。通过角色替换的方式将案主带入原先受伤害的情境之中,重新思考自己对伤害者的固有看法,社会工作者适时对其中的不理性观点进行恰当的挑战,以促进案主对伤害者的共情,要做到宽恕,还须对自身所受的伤害进行接纳、消化。具体到小兰父亲,社会工作者通过引导他重新回到当时的医疗情境之中,促进他对当时在小兰医治过程中详细情况的仔细回想,包括小兰的特殊病情、医生的角色和职责及医院对病情的处置方式等,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应及时对案主所存在的不理性认知进行适当的挑战。
社会工作者除了应通过多种方式对当时的情况有一定了解之外,还要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以便更深入地与案主讨论当时的情况。小兰父亲认为医生和医院都是“唯利是图”的不义之徒,认为小兰的去世是因为医院在面对治疗费用短缺时所做出的狠心决定。此时,社会工作者为他讲解小兰手术及预后方面的医疗知识,让其了解小兰去世是因为病情的确过于严重、预后不佳而并非医生不予救治。
当然,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态度不能过于强硬,应实时觉察案主的心理状态,切不可一蹴而就,以免影响专业关系。在角色替换让案主认识到伤害的真实本质之后,社会工作者适时引导案主对医务人员的理解与共情,并让他意识到这种共情对于理解事实真相达到宽恕效果具有关键作用。但事实上这种共情并不容易,案主达到共情可能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要做到完全的宽恕,还需要处理案主丧女的悲痛情感,化悲痛为持续前行的力量,社会工作者在此应结合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中的哀伤辅导,帮助案主转移痛苦,获得生活的动力。
最后,收获成果阶段的工作目标是帮助案主对所经历的痛苦赋予新的意义,认识到宽恕之后自己的负面情绪得到转化,并获得了新的生活目标。社会工作者在这几方面对案主进行引导之后,会使其在真正意义上做到宽恕。具体到案例,社会工作者通过让小兰父亲意识到在宽恕医生和医院之后,自己在认知、情绪、行为等方面的正向变化,逐渐接受了小兰的去世,并制定未来新的生活及工作目标,获得了前进的动力。这些积极的变化都是在对医生宽恕之后得到的,以此鼓励案主做到对伤害者的真正宽恕。
在此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个案例虽然只是关于患方对医方造成非治疗过失性死亡的情况下的宽恕,没有涉及到医方在态度及言语方面与患方的冲突,但通过上述结合案例的宽恕治疗模型的介绍及分析,在遇到医患言语冲突时,按照四个阶段逐步进行宽恕治疗工作并不困难。因此,在面对医患矛盾 , 小至言语方面的冲突,交往不合,大到较严重的医疗事故、医患纠纷时,恰当地引入宽恕的治疗方法或其中的某一阶段,是否能对有效缓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起到较为正向的作用,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具体实务介入中积极运用,总结经验,最终建构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宽恕治疗模式。
结论与讨论
“宽恕治疗”对医患关系的促进不仅表现在“技术”层面缓解医患之间出现的矛盾,处理较为严重或急迫的医患冲突,促进正常医患关系的恢复与稳定,而且能使得案主对伤害产生一种抵抗力、生发出对伤害者的理解与包容力,从而促进案主在以后的医疗环境中提升对医务人员及医患关系的宽恕水平,促进医患之间和谐关系的建立。总之,宽恕治疗在现时以及未来都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和谐,达到了医患矛盾处理及预防的双重效果。
(一)“宽恕治疗”在医患矛盾处理及预防中的作用
一方面,“宽恕治疗”在医患矛盾的解决层面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效果。首先,如前所述,当下医患双方的关系非常复杂,受到主客观方面的多重影响,目前社会工作者还缺乏一定的资源和能力去介入一些客观体制制度层面所引发的医患矛盾。而通过“宽恕治疗”,可以为具体的医患矛盾中的受害方提供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支持性关系和环境,使其内心的负面情绪和感受及时地表达出来,有效缓解医患矛盾给其带来的负面冲击,从而防止医患矛盾恶性循环下去。其次,“宽恕治疗”能使受害方在认知归因上做出适当转变,进而降低报复性行为的发生率。再次,“宽恕治疗”作为一种科学的方法,为社会工作者成为医疗体系、患者及家属之外的真正“第三方”介入医患矛盾,提供了一系列操作化的程序和步骤,为后续的医患矛盾处理积累经验,并形成一种系统的应对机制。
另一方面,“宽恕治疗”在医患矛盾的预防层面也起积极作用。“宽恕治疗”不仅在当下缓解了医患矛盾,而且接受过“宽恕治疗”的医患群体在未来的人际交往中会拥有更高的宽恕度,并随着这部分人群的不断增多,医患矛盾的发生率在整体上会降低,从而产生良好的预防作用。此外,医务社会工作者还可以协助医院按照“宽恕治疗”的原则和方法提前对医患矛盾进行分类,分析出不同医患矛盾解决的着力点,提前编制预防方案。
此外,“宽恕治疗”除了以医患矛盾处境的人群为对象外,还能针对矛盾处境之外的医患双方开展工作,虽然他们可能并未受到明显的伤害,但是通过借鉴与运用“宽恕治疗”中的重要思路——角色替换与共情、培养合理认知,开展相应的活动,促进其宽恕水平的提升,进而达到预防医患矛盾的效果。
鉴于宽恕水平的提升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活动应尽量在一些患者流动性相对较低的科室进行,如肿瘤中心,老干部病房等,保障服务效果的持续性。一方面,要提升共情水平,可以组织医患双方阅读相关书籍、观看影片以及举办与共情相关的团体活动,并且注重过程中的情感分享,让每位成员都能感受到别人的想法与心情,逐渐地提高共情能力、进而提升宽恕水平
另一方面,培养医患双方的合理认知,可从增加医患双方的了解,尤其是患者对医生的了解入手,医院可以举办小型的娱乐活动,增加医患双方表达各自感情的机会,减少双方之间的误解,促进其形成一种积极的归因方式,并且可以举办小型的知识宣讲会,向刚入院或不甚了解医院、科室的患者及其家属介绍医院及科室的状况,医护人员的岗位及职责安排、工作及换班时间等,增加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了解。这两方面活动的开展会促进医患双方的共情能力以及积极认知的培养,间接地提升了宽恕水平,预防了医患矛盾的发生。
(二)“宽恕治疗”的医务社会工作实务建议
尽管恩莱特宽恕治疗模型已经提供了系统方法,然而在实践中必然会受到一些未知因素的影响,这会影响宽恕治疗的实施,因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第一,社会工作者应仔细了解自己所负责的医疗部门的实际情况,对可能产生医患矛盾的事项及患者等要有充分细致的把握,从而能在医患矛盾发生之初甚至发生之前及时采取宽恕治疗措施,缓解矛盾。
第二,现阶段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与认可度仍处在一个待提升的阶段,当社会工作者在医务领域开展“宽恕治疗”时,很可能面临的一大障碍是对于医生、患者及其家属来说,社会工作的专业权威和认可度不够。然而,“宽恕治疗”十分需要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专业权威关系,否则工作将无法开展。虽然这种专业权威的建立需要长时间的专业发展及积累,但在实践中,社会工作者仍然可以在与医务人员和患者、家属交往时运用一些“宽恕治疗”的策略,开展适当的活动,增加与医患双方的接触,逐步提高其对社专业技术性的熟悉度和认可度。
第三,恩莱特的“宽恕治疗”模型是来自于西方的舶来品,将其运用于东亚社会,更应注意调整“宽恕治疗”的着力点。从文化角度来看,宽恕及宽恕治疗在东西方社会存在较大差异,人们对宽恕的理解不同,寻求宽恕治疗的动机当然也会存在差异。东方集体社会的宽恕更多偏重于人际和谐,而非西方人追求自我内心的释放。所以中国人主动寻求治疗的动机不会很强,这就需要社会工作者在与医患群体的日常交往时,注重对服务对象的挖掘。
社会工作者在“宽恕治疗”实践中也不能一味刻板地追求模型每式每步的实现,否则结果会弄巧成拙。社会工作者应考虑到不同文化背景中人们的宽恕意愿与能力差异。在中国,“宽恕”一词,比较宏观抽象,且会给人一种强烈的道德张力,即,只有涉及到人与人之间,或者民族之间深仇大恨且触动到人性的矛盾,才涉及到宽恕。但“宽恕治疗”实际上不只是概念话语本身,更多的是一种摒弃消极思维的全新思维方式,不妨尝试先从“原谅”这一中国人都熟知,并且更易做到的概念入手,随着实践的不断积累逐渐达到宽恕水平。
综上所述,当前医患关系的紧张态势亟须社会各界提出应对之策。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力量有必要贡献一己之力。“宽恕治疗”作为一种心理治疗理论,通过社会工作者的灵活运用,将其定位于医院造成患者非医疗过失性死亡,以及医患言语冲突时对双方的宽恕治疗,同时在治疗过程中注重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的融入。本文结合一则案例对“宽恕治疗”的基本过程作了具体介绍,并从中得出,将“宽恕治疗”运用于医疗环境中,不仅可以缓解和预防医患矛盾,为医疗环境及社会的和谐做出积极贡献,还可以充实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拓展专业实践范围,将医务社会工作实践上升到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理论原则层面,最终才能在宏观上促进社会工作在中国的专业化、职业化及本土化发展。
文章来源: 中国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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