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并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申请入住,经评估、审核后,根据综合评分高低轮候入住

《办法》指出,申请轮候入住,应当进行能力评估。评估结果是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评分的主要指标,权重占75%,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4个级别

《办法》明确,轮候通道分优先保障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在满足优先保障通道申请人入住需求后,再安排普通轮候通道申请人入住。申请人在其归属通道按照综合评分分数高低顺序轮候。符合优先保障通道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有4类,分别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经市、区政府认定的对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整理 | 林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