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热播的电视剧《小欢喜》迎来收官。大结局,有一场戏令人印象深刻。高考结束后,一家企业在小区楼下发起捐书活动。剧中几位主角们都带着自家孩子高考后不再需要的课外书捐书。工作人员说:“我替山村的孩子谢谢大家。”

本应是一幕正能量场景,却发人思考。从镜头和台词看,戏中主角们捐出的图书大多是教辅和过期杂志。生活中,这样的图书捐赠很常见。人们把家中图书捐赠出去,送给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孩子,有时仅仅考虑到自己不再需要,而并没有考虑书刊的时效性与使用价值。孩子们是否真的需要这些图书呢,很少人继续追问、进一步思考。

本周,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订了《成都市公共图书馆公益捐赠管理办法》,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人启发。

这一办法在参考国内外公共图书馆捐赠案例基础上,进行了创新与突破。其中,首次设置了预评估机制,排除受赠文献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商业盈利、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问题隐患。

一方面,可以降低捐赠后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也能让捐赠者预先知晓自己的捐赠文献是否符合公共图书馆藏书体系,对无法接受的捐赠表示理解。这样的规定,能进一步提高捐赠文献的有效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捐赠者与受赠者的权益。

而提高捐赠的有效性,还体现在《办法》对于受捐者——公共图书馆的硬性要求。

《办法》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对捐赠文献进行整理、建立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对捐赠文献进行宣传,举行相应的阅读指导、读书交流等活动,提高捐赠文献利用率等。这些条件的设定,让文献捐赠后的管理变得更加透明化,通过社会参与监督,可以督促公共图书馆认真对待捐赠文献,不再是接手后束之高阁,令捐赠者更放心。


文章来源|中国慈善家杂志

图片来源|中国慈善家杂志

网站编辑|瞿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