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一年。慈善法施行以来,慈善行业经历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为了应对新的形式和挑战,提升民政系统的监管能力和服务质量,9月8日,由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主办,国际公益学院承办的民政系统登记管理机关能力培训项目“2017 年度《慈善法》系列培训”在国际公益学院国创校区成功举办。

开班仪式上,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凌冲发表了开班演讲。他提出,我国慈善力量逐渐壮大,各种创新慈善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在此过程中,民政系统的挑战、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因此,民政系统在服务于社会组织的同时,必须学法、知法、用法,提升自身履职执法的能力,推动深圳市慈善事业永续发展。他呼吁在场的深圳市区一级分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理清登记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成长。

课程中,国际公益学院研究员章高荣从慈善法的立法意义出发,梳理了慈善法的核心要点,对于慈善组织认定机制,公募资格申请,慈善捐赠,税法等重要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分析了慈善法的实施现状。在学习慈善法的基本框架的同时,章高荣老师还介绍了英美国家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慈善组织监管现状,他建议民政系统应该构建以法人治理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加强制度和指引建设,以能力建设为根本,提升慈善组织法人自治的有效性。

此外,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洪佳欣就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申请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实操工作,为在场的深圳市区一级登记管理机关的参训人员进行了实务指导。

课程结束后,国际公益学院助理院长刘冰华进行了结课致辞,感谢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对此次课程的投入和支持。她指出,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民政系统的监管、服务和引导。公益慈善事业的进步有赖于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课程的学习,提升了民政系统履职执法的能力,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