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6 月 6 日至 7 月 6 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 下称 " 督察组 " ) 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 " 回头看 ",针对草原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17日下午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督察组组长吴新雄通报督察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作了表态发言。吴新雄在通报督察意见时表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时态度仍不够坚决,一些重要任务没有整改到位,有的地区和部门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
督察发现,包头市昆都仑区超采区实现地下水压采量 152 万立方米,东河区超采区实现压采量 94 万立方米,分别仅占压采目标的 48.4% 和 43.9%;赤峰、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等盟市地下水压采工作均不到位;乌海市乌海热电厂、海勃湾发电厂 ( 三期 ) 、巴彦淖尔市特米尔热电公司等多家企业仍在违规大量取用地下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破坏草原问题既没有严格执行草原预审制度,也未有效组织生态恢复,虽然于 2014 年下发文件要求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时需提交草原主管部门预审意见,但文件出台后,仍违规审批侵占草原用地 246 件,涉及草原面积 4.51 万亩。国电投资集团霍林河露天煤矿 2013 年以来陆续侵占破坏大面积草原,基本没有开展治理恢复,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 6 年来没有进行过任何处罚。
督察意见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2016 年全区草原资源资产分布调查报告显示,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 7 个盟市草原面积表现为减少趋势。但督察发现,内蒙古矿山开采破坏草原严重。通辽市及霍林郭勒市党委、政府对严重破坏草原行为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霍林河露天煤矿南、北矿 2013 年至今合计违法占用草原 5436 亩,占用、损毁土地面积达 1.4 万亩,但仅投入复垦资金 419 万元,复垦面积仅 1483 亩。督察还发现,内蒙古自治区共有 71 家占用草原的 A 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 57 家未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涉及草原 24.7 万亩。呼伦贝尔市 51 家 A 级以上景区中有 18 个景区占用草原,仅有 3 个办理草原使用手续,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在 2016~2017 年间连续在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内引进 24 个草原旅游项目,占用草原 573 亩。
原文转自丨第一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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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丨李雅颂
文章来源: 第一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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