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社会组织发展”系列课程第一季
对捐助人撤销权的理解:捐助人是捐助法人的设立人,不是指捐赠人。
理事会需要提前5天通知
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工作时间:9:00 - 17:00
课程建议: 0755-25235300
平台使用: 010-50825644
合作咨询: 010-50825629
邮箱: gywx@cgpi.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