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23日,EMP必修课“公益组织治理”在深圳举行。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理事长黄浩明博士,联手国际公益学院公益研究中心副总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助理院长程芬,带领EMP2016秋季班学员展开了一场关于“公益组织治理”的学习之旅。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作为学院特聘教授,和学员就“中国民间公益的宏观环境到微观治理”进行了专题探讨。

“公益组织治理”是EMP核心课程之一。本课程对公益组织治理的外部环境与发展阶段、基本概念、治理模式等模块进行了深入解析,同时,风险治理、透明与责信、治理结构变革评估、议事规则与实践等核心主题,也在课堂上得到有效展开。学员在课上得以系统性地学习了公益组织治理的历史变革与发展趋势,并与讲师共同探讨在中国环境下,如何有效运用治理经验制定组织策略并组建高效理事会。

黄浩明教授关于治理的“双循环体系”给学员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提到,有效的治理就是要建立好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方的良性互动关系,从治理到管理,从管理到监督,再从监督转向管理,从管理转向治理,形成双循环体系。这样良性循环可以有效地解决治理的决策功能、治理目标的实现和治理监督的落地,从而确保社会组织的远景、宗旨和目标的实现,尤其是确保社会组织价值的充分体现和彰显。

 

此外,课程也重点介绍了社会组织治理的六种结构,分别是秘书长治理主导型结构、理事长治理主导型结构、职员治理主导型结构、集体治理主导型结构、分散治理无主导型结构和政府参与治理主导型结构。学员们针对不同的治理结构特点,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才能提高治理的效度和效率。

 

为了让学员更深刻地体会“治理之道”,课程通过多种教学方式展开。除了课程讲授、案例分析,课程还邀请了重量级的行业治理专家进行分享。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劲,香港最大的社会企业——长者安居协会的创会总干事及现任董事马锦华分别来到课堂,和学员们针对治理的多个议题进行研讨。此外,讲师程芬通过情景剧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员在模拟实战中体验风险治理的惊心动魄。

EMP不少学员都是机构的创始人、理事长或秘书长。虽然他们治理经验丰富,但这门课程的精心设计给他们带来了耳目一新的体验。不少学员反馈,通过这门课程的理论学习与案例演练,他们对公益组织治理的特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课程从宏观到微观、从组织治理到个人使命的探索等不同维度,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良好的治理不一定立即导致好的成效,但不好的治理长远看一定会导致坏的结果。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 李劲

 

【主讲教授简介】

 

黄浩明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理事长,研究员(教授),获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清华大学公管院NGO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爱德基金会理事。30余年从事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研究,社会组织国际交流,研究公益组织与企业合作规律,推动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战略的研究和实践。

 

程芬

国际公益学院公益研究中心副总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助理院长。2013年加入中国公益研究院,主要负责公益行业研究和相关咨询,重点关注公益行业发展现状与挑战、信息公开,非营利组织治理并完成《理事会手册》系列指南,关注全球慈善趋势、家族慈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