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沪连续7年排名进入前十  

  浙赣湘鲁排名进步显著  

2019年10月23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中国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指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旨在通过量化的数据分析,客观呈现各地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度,以此推动各地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切实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根据监测情况,2018年中央层面出台《关于印发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等老年人相关政策,全国31个省份结合实际并有创新性的落实中央政策,共出台322个老年人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扫描以上政策文件并结合往年情况,我们从8个方面设定了43个评价点,对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31个省份的养老服务政策创新情况进行评价排名[1],并总结出8大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亮点与5个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趋势。

一、31个省份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指数排名前十位

《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上海、北京、山东、广东、浙江、河北、吉林、河南、江苏、天津。与去年相比,在指数排名上浙江、江西、湖南均进步12名,山东进步8名。

二、中国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亮点

亮点一:北京等九省份出台养老服务相关条例,养老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北京全国领先

截至2018年,北京、天津、河北等9个省份出台有关养老服务的条例。2018年,北京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办法》,是全国领先开展养老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省级单位。

亮点二:山东机构养老服务政策创新全国领先,上海打造标准化农村敬老院

截至2018年,山东、北京、天津等13个省份已制定养老机构服务细分标准,山东已出台《农村幸福院建设与运行规范》等15项地方标准,进展迅速。广东、山西、内蒙古等18个省份制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的通知》通过采取县级区域统筹打包模式引入社会力量运营特困供养机构,实现了社会运营方连锁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上海、浙江、福建等10个省份提出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具体计划,《上海市农村地区养老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打造标准化农村敬老院。

亮点三:上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全面领先,北京等单项政策突出

上海于2018年出台《关于开展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首创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北京《关于做好2016年养老机构辐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关于鼓励和引导本市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实施方案》引导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服务。上海、重庆、贵州等12个省份编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规划(2016年—2020年)》规范化程度最高。上海、内蒙古、甘肃等7个省份明确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其中上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为每一项服务的具体操作提供指引。

亮点四:河北、黑龙江等省份引领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创新,内蒙古等单项突出

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制定了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与开展定期探访的具体措施。河北、内蒙古、江苏等17个省份明确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提供资金支持,《江苏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实施办法》最为清晰。黑龙江《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湖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留守老年人风险评估制度并要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

亮点五:北京、上海、江苏、山东领衔推动长期照护服务政策,河南、广东单项政策突出

截至2018年,北京、上海、江苏、山东等16个省份明确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上海出台专项地方标准《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通知》最早探索老年人护理补贴。吉林、山东、上海、江苏确定开展省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省级试点工作,其中吉林、山东、上海在所有地市级城市推广长护险。

亮点六:浙江、山东在医养结合政策创新方面表现突出,上海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全国领先

截至2018年,浙江、山东等6个省份明确提出社区医养结合支持政策,让老年人在社区养老中获得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共同特征。浙江、河南、四川、青海出台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对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提出要求。河北、山东确定开展安宁疗护人才的培养,设立安宁疗护培训基地,河北《关于遴选安宁疗护培训基地的通知》最为详细。上海《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工作方案(试行)》引领全国。

亮点七:内蒙古、上海、安徽、浙江引领养老人才政策创新

内蒙古、上海、浙江等省份实行养老护理员积分落户政策,上海《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落实细则最为明确。安徽、上海、浙江等省份出台中高职、普通本科学生“入职奖补”政策。《吉林省民政厅关于推动幸福养老工程建设十二项措施》和《浙江省养老服务条例》提出建立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制度。

亮点八:河南省养老产业政策创新水平走在全国首列,河北、云南、陕西、江西各有单项突出

截至2018年,河南、河北、陕西等12个省份明确为老年护理智能产品研发企业提供政策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普遍举措;河南、江西、云南、河北等18个省份出台政策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提供金融扶持;河南、河北、甘肃等12个省份在《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为老年人体育健康产业提供金融支持。

三、2012—2018年中国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排名特点

特点一:东部地区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持续引领全国

2012—2018年,在东部地区的10个省份中,北京、天津、上海3个省份连续七年进入全国前十名;其中,北京于2012—2013年连续两年位列全国第一,天津于2015年成为全国第一,上海于2016—2018年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第一;山东于2012—2016年连续五年进入全国前十名,并于2014年位列全国第一。

特点二:各省排名变化相对平稳,北京等九省份至少有三年进入前十名

对比2012—2018年排名结果,我们发现全部31个省份整体变化相对平稳。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排名最为稳定,变动幅度最小。浙江、江西、湖南、山东等省份则在观测年份内进步明显。中部地区的6个省份中,河南3次进入前十。西部地区的12个省份中,内蒙古、陕西、青海、新疆均有2次进入前十名。东北部的3个省份中,吉林4次进入前十名,辽宁、黑龙江均有1次进入前十名。

特点三:经济水平并非政策创新排名唯一决定因素,河北等中西部省份创新力度突出

省级政策创新排名高于人均GDP排名的省份有15个,其中,高于10位及以上的省份有5个,依次为河南(10位)、河北(15位)、安徽(11位)、江西(11位)、广西(10位),有4个省份属中西部地区;高于5—9位的省份只有4个,为山东(5位)、吉林(7位)、黑龙江(6位)、甘肃(7位);高于1—4位的省份有6个,依次为上海(1位)、广东(3位)、宁夏(1位)、山西(2位)、贵州(2位)、云南(4位),也有4个省份属中西部地区。

四、中国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趋势

整体来看,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快速加深,我国各省级政府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在逐步加强。未来,我国各省份养老政策将呈现五大创新趋势:一是随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域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预防干预信息的编发、省级范围内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的统一,老年长期照护体系建设加速推进;二是中央与各省出台政策或具体措施鼓励引导养老机构发挥技术优势,为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将进一步加快;三是《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或标准的实施促使农村特困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不断加快;四是老年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社区养老顾问、健康管理师等多形式养老人才培训不断涌现,以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为主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将全面启动;五是《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启动首次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政策与资本的结合将促进健康养老产业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

 [1]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官方网站。


文章来源 | 中国公益研究院

图片来源 | 中国公益研究院

网站编辑 | 卢玢妤